友合 yoohoAPP 隐私政策

运营主体:深圳友合呦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
生效日期:2026-08-19

本隐私政策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制定,说明友合 yoohoAPP 如何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共享您的个人信息,以及您享有的各项权利。使用本 APP 即代表您同意本隐私政策;若不同意,请停止使用本 APP。
第一条 我们收集哪些个人信息
我方坚持最小必要原则,仅收集业务必需信息,不强制索取非必要权限与信息。
1.1 用户主动提供信息
  • 注册登录手机号、验证码、昵称、头像;
  • 购物交易收货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收货地址、订单记录、售后反馈、支付相关记录;
  • 用户主动向客服提交的反馈、留言资料。
  • 1.2 系统自动获取(设备与日志信息)
    为保障账号安全、APP 稳定运行,自动收集:设备型号、系统版本、网络类型、脱敏设备标识、登录日志、操作记录、崩溃日志。
    1.3 敏感权限与敏感个人信息

    相册、摄像头、位置、通讯录等属于敏感权限;非业务必需不会主动申请。

    如上传凭证、扫码需要调用,会向您弹窗单独申请授权,您有权拒绝;拒绝后不影响 APP 基础购物功能使用。

    不会在未获得您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收集身份证、生物识别等敏感信息

    第二条 信息使用目的
    收集信息仅用于以下用途,不会超范围使用:
  • 账号注册登录、身份校验、保障账号安全;
  • 完成商品下单、发货、履约、售后、退换货处理;
  • 处理咨询投诉,提供客户服务;
  • 系统安全风控,识别欺诈、异常账号行为;
  • 优化产品、统计分析(采用匿名、脱敏数据);
  • 推送订单状态、系统公告(您可在设置关闭消息推送);
  • 遵守法律法规、监管、司法机关的合规要求;
  • 取得您单独同意的其他场景。
  • 第三条 信息存储和保护
  • 3.1存储地点全部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服务器,不会私自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。
  • 3.2存储期限
    账号正常使用期间,保存账号、订单等必要业务数据;
    用户完成账号注销后,30 日内删除个人信息;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交易、财务记录按法定时限保留,做匿名化处理,不再关联到具体个人。
  • 3.3安全防护我方采用加密、访问权限管控、安全审计等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;一旦发生数据安全事件,将依法通知用户与监管部门。
  • 第四条 信息共享、转让、公开披露
  • 4.1未经您明确同意,我方不向第三方出售、共享、泄露您的个人信息。
  • 4.2合规必要共享为完成电商交易,向物流服务商、支付服务商最小限度共享订单必要信息;所有第三方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,仅允许用于约定业务,不得二次滥用。
  • 4.3SDK 说明本 APP 会集成支付、统计类第三方 SDK,第三方 SDK 隐私政策以其官方公示为准。
  • 4.4无需您同意的场景:司法机关、行政监管单位依法调取;为保护用户、公共重大利益的紧急情形。
  • 4.5业务变更如发生公司合并、收购重组,个人信息随业务转移,我方将对外公示,用户有权注销账号终止使用。
  • 第五条 用户的个人信息权利
    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您享有:
  • 知情权:有权知晓我们如何处理你的个人信息;
  • 访问、更正:在 APP 个人中心查看、修改昵称、收货地址等个人资料;
  • 删除、注销账号:可在 APP 设置注销账号,申请清除个人信息;
  • 撤回授权:可以在手机系统设置关闭权限授权,撤回不影响此前合法处理;
  • 投诉反馈:对信息处理有异议,可以联系我方客服,我方将在 15 个工作日回复处理结果。
  • 第六条 未成年人保护

    本 APP 面向全年龄段用户。

    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,请在监护人知情、同意、监护下使用本 APP。

    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请勿主动提交个人信息,如发现未经监护人许可收集未成年人信息,我方会主动删除对应数据;监护人可联系我方进行账号及信息保护处理。

    第七条 第三方服务
    APP 内商家页面、跳转链接、第三方 SDK 由第三方运营,适用第三方隐私政策。我方不对第三方的数据处理行为承担责任,请您阅读第三方相关声明。
    第八条 政策更新
    我方可以根据法律、业务变化修订本隐私政策;重大变更会弹窗、APP 公告公示,重大修订公示 7 日后生效,继续使用 APP 即视为接受新版本。
    第九条 联系我们
    如对本隐私政策存在疑问,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:

    客服邮箱:postmaster@youheyohe.cn

    客服电话:13195002744

    主体公司:深圳友合呦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
    公司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新湖路4008号蘅芳科技大厦1401B3(前海合作区)

    反馈处理时限:收到您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